质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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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安徽医科大学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2-02 浏览次数:23

关于做好2019年度安徽医科大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文件要求,现在全校内开展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申报指南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限额

  (一)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

  1.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限推1项)。

  2.一流本科专业(上半年已经申报过,本次不再申报)。

  3.一流课程:含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不限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限推1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限推1项)。

  4.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各教学单位限推3项,其中每个类别不能超过1项):省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

  5.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含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一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其中基础医学院限推4项,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和生命科学学院限推2项,其他各教学单位限推3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6.协同育人项目(各教学单位限推2项,其中每个类别不能超过1项):含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省级“六卓越  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7.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已申报完成)、学科和技能竞赛(由每年承办省教育厅委托的学科技能竞赛赛事的高校申报,不限项)、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各教学单位限推1项)。

 (二)教学成果奖(含竞赛转评类)

  各院系符合条件的可申报1-2项。

二、项目管理

    本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采用安徽医科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各二级单位设立管理账户,个人申报需选择对应二级单位;未设立二级管理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如需申报,请在单位类型栏选择“其他”(所有选择其他类别下面的项目将按照各学院的申报指标限额推荐到校级评审)。各项目申报人需登录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66)进行注册后申报,各申报人务必填写真实姓名、手机号(便于找回密码)等重要信息,否则无法推荐。

    各类型项目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参见《项目申报指南》。在研未完成项目的牵头人(主持人)不得申报同类型项目。有两次以上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不合格或者未总结成果、没有申报教学成果奖者,此次不得申报教学研究类项目。其他类项目出现违规使用经费、经费使用不合理以及逾期经费出现经费使用问题者此次不得申报。

    各单位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参照《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形式审查规范》(附件11)规范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同时对于违背相关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的项目视为审查不合格,将不予参加项目评审。

    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书请登录http://202.38.95.115/QRMISStu/Announcement/Announcement_Display?para=SUQ9NTQ00&OrgCode=10366下载。

三、经费使用

    校本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经费列入2020年教学经费预算,各直属和非直属附属医院项目经费由各附属医院自行承担,临床医学院项目经费由临床医学院承担。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本次申报需登录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各单位在履行网络推荐程序后,系统自动生成申报项目汇总表。因本次申报时间紧,请各单位务必在11月10日前将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项目汇总表(自行编辑无效)一份(学院盖章)报送教务处(高教所)A70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无二级管理单位的个人申报(选择“其他”)不需要报送项目汇总表。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各申报项目的纸质申请书无需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安徽医科大学

                2019年10月28日


整理:(高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