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奖励

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贡献新华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9-12-02 浏览次数:28


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贡献新华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贡献新华奖评选办法(试行)》业经2019912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

20191016




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贡献新华奖

评选办法(试行)


为激励教师不断创新,提升教学水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培养高质量的医药卫生人才,建设高水平医科大学,决定设立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贡献新华奖。特制定本办法。

  1. 奖项设置

教学贡献新华奖是由新华集团资助设立的教师奖励项目,旨在表彰在人才培养、特别是在本科人才培养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教学贡献新华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10名,每人奖励2万元。

  1. 评选对象

教学贡献新华奖的评选对象,是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专业水平高、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成效显著,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得到师生普遍认可的在职在岗任课教师。

  1. 评选条件

(一)教学贡献新华奖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秉承“国际视野、中国特色、安徽风范、安医品质”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崇高的师德、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治学严谨,教学业务精湛,在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全职从事本科教学的我校专任教师含(实验教辅人员,不含双肩挑人员),在我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10年。

3.具有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教学工作量饱满。近3年来,每学年至少开设一门(含一门)以上公共基础课或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主干课程,每年本科教学工作量高于本人额定教学工作量,且高于教研室平均工作量。

4.注重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在教学方法与手段上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教学功底和突出的教学业绩。主持承担过各类校级重点及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并在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各类课堂教学竞赛、教学成果奖和教研论文等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

5.遵循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在教学过程中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突出。近3学年,每学期学生评教在85分(良好)及以上,其中90分(优秀)及以上等次达到30%以上(含)。

6.积极参与课程思政、创新创业及第二课堂教学的改革和探索,近三年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学科竞赛、科研训练、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育人工作上取得显著成绩。

7.在专业和课程建设中发挥核心和引领作用,对教学团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热心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近年来至少指导过1~2名青年教师,且显著提高其教学水平。

8.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无教学事故。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

(二)已获教学贡献新华奖的教师5年内不再参加评选。

  1. 评选程序

(一)推荐方式

采取自由申报、学院审核的推荐方式。各学院(临床医学院)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对照上述评审条件进行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并签署推荐意见。

  1. 评选方式

1.学校成立教学贡献新华奖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校教指委成员、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学校组织专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听取汇报陈述、投票表决等程序产生获奖名单。

2.学校在校园网公示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并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违规违纪事实者,取消其候选资格。

3.经公示无异议后的获奖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举行颁奖表彰仪式。

(三)时间安排

1.各学院(临床医学院)于每年10月中旬将候选人名单报送至高等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学校教学贡献新华奖评选委员会将于每年11月进行考评遴选,年终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评选活动每年举行一届,共五届。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高等医学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高教所、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贡献新华奖评价指标.doc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贡献新华奖推荐表.doc


安徽医科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910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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