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校教学督导组督导员 选聘工作的通知

2019-12-02 浏览次数:18


关于开展第九届校教学督导组督导员

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94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九届教学督导组督导员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热爱教育教学事业,有长期从事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的经验,且具备较高水平,以及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的退休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

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工作勤勉,团结同志,公道正派。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督导工作。担任学校教学督导员的起始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二、聘任名额分配

本届督导专家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基础医学院:4

公共卫生学院:2

卫生管理学院:1

生命科学学院:1

药学院:1

护理学院:1

马克思主义学院:1

人文医学学院:1

口腔医学院:1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3

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1

第四附属医院:1

巢湖临床医学院(附属巢湖医院):1

教务处提名:若干

三、聘任程序与待遇

1.各教学单位本着个人自愿原则,并考虑专业学科覆盖面,于20191128日前将推荐名单(纸质版)报送至高教所A70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1054668520@qq.com邮箱

2.高教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通后聘任,颁发聘书。

安徽医科大学第九届教学督导组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高等医学教育研究所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