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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
关于开展第九届校教学督导组督导员 选聘工作的通知
2019-12-02 浏览次数:18
关于开展第九届校教学督导组督导员
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9〕4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九届教学督导组督导员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热爱教育教学事业,有长期从事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的经验,且具备较高水平,以及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的退休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
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工作勤勉,团结同志,公道正派。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督导工作。担任学校教学督导员的起始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二、聘任名额分配
本届督导专家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基础医学院:4名
公共卫生学院:2名
卫生管理学院:1名
生命科学学院:1名
药学院:1名
护理学院:1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1名
人文医学学院:1名
口腔医学院:1名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3名
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1名
第四附属医院:1名
巢湖临床医学院(附属巢湖医院):1名
教务处提名:若干
三、聘任程序与待遇
1.各教学单位本着个人自愿原则,并考虑专业学科覆盖面,于2019年11月28日前将推荐名单(纸质版)报送至高教所A70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1054668520@qq.com邮箱;
2.高教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通后聘任,颁发聘书。
高等医学教育研究所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