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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五届高等医学教育兼职研究员 选聘工作的通知
2019-12-02 浏览次数:16
关于开展我校第五届高等医学教育兼职研究员
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效益,培养高水平人才,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9〕46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五届兼职研究员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聘任对象、条件与聘期
1、师德师风优良,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 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研究能力。
2、熟悉高等教育理论和高校管理工作,了解高等医学教育的发展态势。
3、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教学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曾主持或参与过省级(包括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校级重点项目,近三年在公开出版期刊发表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4、聘任人数 10 名左右。
5、兼职研究员聘期 2 年,可连续聘任 2 届。
二、工作职责与任务
兼职教学研究员在医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和具体任务是:
1、及时关注、跟踪和研究国内外高等医学教育形势、理念、发展动态和成功经验,每年至少提交1份可行性研究报告,供学校决策参考。
2、对学校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计划、教学方法、实验方法、教学手段、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考试考核评价方法、教学评价与评估、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进行调研,采集有关信息,提出意见、建议和对策,供学校决策参考。
3、对学生的学习和教师教学过程等进行跟踪、调查和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5、会同医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定期或不定期编印高等医学教育研究动态。为学校宏观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三、待遇
1、工作绩效作为评奖评优、职称晋升的辅助条件。
2、兼职教学研究员可以优先申报国家级、省级与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3、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指定研究项目优先由兼职教学研究员承担。
4、学校每届进行一次兼职研究员评比工作,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聘任程序
1、各教学单位本着择优推荐及个人自愿的原则,于2019年11月28日前将推荐名单(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高教所A702办公室;
2、高教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聘任,颁发聘书。
联系人:汪露 电话:65161235
邮箱:105466852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医科大学第五届兼职教学研究员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高等医学教育研究所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