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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省级质量工程支持疫情防控期间高校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0-03-27 浏览次数:27

关于做好省级质量工程支持疫情防控期间高校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及时组织线上开学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23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支持疫情防控期间高校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申报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省级质量工程特需项目申报工作,旨在支持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设置线上教学示范高校(学校统筹申报)、线上教学优秀课堂、线上教学名师、线上教学新秀、重大线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7 和线上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六大类项目,其中线上优秀教学成果奖边工作边总结,总结的成果于 2020 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一并申报。
    二、申报限额
    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卫生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医学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等线上教学优秀课堂限额 2 项,其他类型限额 1 项;其他学院及单位所有类型累计不超过 2 项(其中同一类型不超过 1 项)。基础医学院和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的学院推荐项目可在限额基础上累计增加 1 项。
    三、项目管理
    1.本次项目申报采用安徽医科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各二级单位设立管理账户,个人申报需选择对应二级单位;未设立二级管理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如需申报,请在单位类型栏选择“其他”(所有选择其他类别下面的项目将按照各学院的申报指标限额推荐到校级评审)。各项目申报人需登录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66)进行注册后申报,各申报人务必填写真实姓名、手机号(便于找回密码)等重要信息,否则无法推荐。
    2.各类型项目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参见《项目申报指南》。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3.各单位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参照《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支持疫情防控期间高校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规范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同时对于违背相关文件规定

和通知要求的项目视为审查不合格,将不予参加项目评审。

    本次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书及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请登录(http://202.38.95.115/QRMISStu/Announcement/Announcement_Display?para=SUQ9NzA30&OrgCode=10366) 下载。

    四、建设经费
    校本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经费列入 2021 年教学经费预算,各直属和非直属附属医院项目经费由各附属医院自行承担。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
    (一)本次申报需登录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各单位在履行网络推荐程序后,系统自动生成申报项目汇总表。重大线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从 3 月 20 日开始申报(系统于 3 月 23 日开放申报),3 月 27 日系统申报截止;线上教学示范高校、线上教学优秀课堂、线上教学名师、线上教学新秀等项目在疫情防控结束后组织申报,具体申报日期另行通知;线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与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一同申报。
    (二)因本次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时间紧,请各单位务必在 3 月 27 日前将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项目汇总表(自行编辑无效)一份(学院盖章)报送教务处(高教所)A703 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无二级管理单位的个人申报(选择“其他”)不需要报送项目汇总表。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各申报项目的纸质申请书无需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有关表格.rar

                                                           安徽医科大学

2020 年 3 月 27 日

 

 

安徽医科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27 日印发


整理:(高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