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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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安徽医科大学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9-21 浏览次数:63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14号)文件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申报指南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限额
(一)一流专业
1.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2020年度一流专业“双万计划”安排,2020年被省教育厅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但未获批的专业,将直接认定为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本次不组织申报一流本科专业。
2.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创新项目各个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择优申报;
3.新文科、新医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为更好培育国家级项目,新医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内容要参照教育部当年项目申报文件中的相应项目指南,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各教学单位限推1项。
(二)一流课程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各教学单位限推1项。
2.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课程优先推荐学校疫情期间建设的线上课程结题优秀、良好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3.申报课程类项目的负责人需填写《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个人承诺书》。
一流师资
含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一流教材:基础医学院每个类别不能超过2项,限推8项;其他教学单位限推4项,其中每个类别不能超过1项。
实验与实践教学项目
含示范试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各教学单位限推1个类别1项。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优先推荐国家级一流专业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重点和一般),基础医学院限推6项,其他各教学单位限推4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已申报完成
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含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中心、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团队、课程思政教学名师、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其中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限推2项,其他类别限推1项。
(八)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计划:各教学单位结合申报指南申报。
(九)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
线上教学优秀课堂、线上教学名师及线上教学新秀各教学单位每个类别限推1项;线上优秀教学成果奖由学校统筹申报。
二、项目管理
本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采用安徽医科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各二级单位设立管理账户,个人申报需选择对应二级单位;未设立二级管理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如需申报,请在单位类型栏选择“其他”(所有选择其他类别下面的项目将按照各学院的申报指标限额推荐到校级评审)。各项目申报人需登录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后申报,各申报人务必填写真实姓名、手机号(便于找回密码)等重要信息,否则无法推荐。
各类型项目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参见《项目申报指南》。在研未完成项目的牵头人(主持人)不得申报同类型项目。有两次以上申报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不合格、出现违规使用经费、经费使用不合理等问题者此次不得申报。
各单位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参照《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详见附件)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同时对于违背相关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的项目视为审查不合格,将不予参加项目评审。
三、经费使用
校本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经费列入2021年教学经费预算,各直属和非直属附属医院项目经费由各附属医院自行承担,临床医学院项目经费由临床医学院承担。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本次申报需登录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各单位在履行网络推荐程序后,系统自动生成申报项目汇总表。因本次申报时间紧,请各单位务必在9月30日前将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项目汇总表(自行编辑无效)一份(学院盖章)、《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个人承诺书》(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报送教务处(高教所)A70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无二级管理单位的个人申报(选择“其他”)不需要报送项目汇总表。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各申报项目的纸质申请书无需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表
3.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
4.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个人承诺书
5.特需项目(线上教学优秀课堂、线上教学名师、线上教学新秀)申报材料
高教所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