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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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安徽医科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2-05 浏览次数:261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205号)文件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申报指南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限额

(一)专业建设类

专业服务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项目、“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六卓越一拔尖”项目、新建专业质量提升项目、传统专业改造提升项目各个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择优申报,其中,专业服务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项目、新建专业质量提升项目限推1项,其他类别限推2项。        

(二)课程与教材建设类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教材建设:基础医学院限推10项,每个类别不能超过2项;其他教学单位限推6项,其中每个类别不能超过1项。

2.已在省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过的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师资队伍建设类

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基础医学院每个类别不能超过1项,限推3项;其他教学单位限推2项(任选)。其中,申报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的负责人需根据项目指南要求出具相应的工作量证明。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

示范试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虚拟教研室:各教学单位每个类别限推1项。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该类项目要紧扣我校教学实际,着重研究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如线上教学改革、线上教学评价、德能兼备人才培养等问题开展研究。

1.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党的二十大对高等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研究项目、教育教学管理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基础医学院限推8项,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各教学单位限推4项,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做到岗责相符,选题设计要和主持人岗位相符。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无延期建设现象,均已按规定程序结题,且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已申报完成。

(七)产业学院

各教学单位结合申报指南申报,限推1项。

二、项目管理

本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采用安徽医科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校级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各二级单位设立管理账户,个人申报需选择对应二级单位;未设立二级管理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如需申报,请在单位类型栏选择“其他”(所有选择其他类别下面的项目将按照各学院的申报指标限额推荐到校级评审)。各项目申报人需登录校级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各申报人务必填写真实姓名、手机号(便于找回密码)等重要信息,否则无法推荐。

各类型项目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参见《项目申报指南》。各学院应严格把关项目内容,杜绝重复申报,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在研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在研未完成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同类型项目。近2年有延期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有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结果为不合格或建议整改、出现违规使用经费、经费使用不合理等问题者本年度不得申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省级。对未获省级推荐且未在校级立项过的项目,后期将遴选优先校级立项。

各单位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参照《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详见附件)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同时对于违背相关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的项目视为审查不合格,将不予参加项目评审。

三、经费使用

校本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经费列入2023年教学经费预算,各直属附属医院项目经费自行承担。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需登录校级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各项目申请人需填写2022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个人承诺书》,签字盖章后与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同步上传至校级系统。各单位在履行网络推荐程序后,系统自动生成申报项目汇总表。因本次申报时间紧,请各单位务必在12月20日前将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项目汇总表(自行编辑无效)一份(学院盖章)报送第二行政楼高教所30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高教所:汪露、周润(65161235)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

3.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

4.2022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个人承诺书

    

 

 

                                               高教所、教务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