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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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中期教学检查评估的通知

2022-11-17 浏览次数:53

各教学单位:

为适时掌握我校教学工作情况,进一步稳定和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校中期教学检查评估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完成对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反馈、整改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检查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1、教师备课情况:包括教研室是否坚持集体备课制度,教师教案、PPT、教具等准备是否齐全、充分等。

2、教师课堂授课情况:包括课堂纪律:上课有无迟到、提前下课现象,是否进行课堂教学秩序管理、有无擅自调课、停课、无故缺课现象以及课堂纪律情况;师德师风:课堂讲授中有否带有不当、不利于学生学习和发展的言论等情况。

3、实验教学情况:包括教师自身实验技能、操作规范、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记录的准确性和实验报告的规范性、有无擅自调课、停课、无故缺课现象以及课堂纪律情况。

4、试卷管理情况: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及阅卷工作基本规范(试行)》(教字〔2016〕8 号)文件要求,对本教学单位上学期期末试卷的命题、批阅、归档等环节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对抽查试卷填写《安徽医科大学试卷质量评估表》。

5、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9〕46号)的听课要求,对本教学单位党政干部听课情况进行汇总和反馈,并填写《听课情况统计表》。

6、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各教学单位的督导专家、学生信息反馈员、兼职教学研究员等队伍建设情况。并对教学各环节的信息收集、反馈、整改的进行总结。

7、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巢湖临床医学院(附属巢湖医院)、附属省立医院、第三附属医院、附属安庆医院、附属六安医院、附属合肥医院、附属心理医院、附属妇幼保健院、附属省儿童医院等承担教学任务的附属医院除随堂听课外还需要到病房检查实习带教情况,了解实习生病史采集、书写及有关临床操作技能掌握情况、实习内容与实习大纲的要求符合程度。同时,规范临床教研室管理和制度建设。

8、各教学单位要成立工作组对近期内举行的考试进行巡考,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评教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各教学单位认真布置并组织检查评估工作、积极组织评估人员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和《安徽医科大学教师实验教学质量评估表》的内容,客观、公正地评分。

3、本次检查评估的对象为在职在编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含双肩挑)教师、临床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统称教师),要求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进行评价。

4、本次评估具体时间段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计划自行安排,并在评估结束后将评估结果及评估总结于1月中旬一并报至高教所办公室。电子版发至29870491@qq.com。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

2、安徽医科大学教师实验教学质量评估表

3、安徽医科大学试卷质量评估表

4、听课情况统计表

 

     高等医学教育研究所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