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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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党政领导干部听课的通知
2024-03-22 浏览次数:24
各部门、各单位:
党政领导干部听课是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各级领导干部重视教学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教学一线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教学工作中有关问题,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途径。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9〕46号)精神,现将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党政领导干部听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及听课学时要求
1.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他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2.教务处、学生处、高教所主要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副职不少于6学时。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副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教务处、学生处副科级以上教学管理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3.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他副处级以上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学科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教学办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4.鼓励其他各级管理干部参加听课活动,提出教学改进建议。
二、听课范围
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
三、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可以随机选择课堂听课,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听课人员应提前进入教学场所,选定恰当的听课区位,将手机关闭或设定静音、振动状态。每次听课不得少于1学时。除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和中途离开。
2.听课人员一律不预先通知授课教师和班级,以免影响正常教学,妨碍了解教师在自然状态下的教学情况。
3.听课人员在听课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教师上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以及教学环境与设施状况,认真填写听课评价结果,并在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及学生交换意见。
四、听课评价与反馈
1.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领导干部听课过程中或结束后,可登录教学质量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听课评价结果和反馈意见。教学质量管理系统领导听课操作的具体流程见附件1,教学质量管理系统需在校园网登录,外网请使用VPN登录,VPN登录操作流程见附件2。如遇系统使用问题,及对系统使用提出意见建议,可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联系,便于进一步优化系统使用功能,改善系统使用体验。
联系人:凌小娟,联系电话:65161235。
2.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及时汇总整理评价意见,反馈意见至教学单位或相关部门。被听课教师可登录教学质量管理系统在“听课大数据—按问卷课程—详细分析”查看评价反馈意见。
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