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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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党政领导干部听课的通知

2024-03-22 浏览次数:24

各部门、各单位:

党政领导干部听课是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各级领导干部重视教学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教学一线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教学工作中有关问题,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途径。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9〕46号)精神,现将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党政领导干部听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及听课学时要求

1.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他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2.教务处、学生处高教所主要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副职不少于6学时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副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教务处、学生处副科级以上教学管理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3.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他副处级以上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学科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教学办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4.鼓励其他各级管理干部参加听课活动,提出教学改进建议。

二、听课范围

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

三、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可以随机选择课堂听课,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听课人员应提前进入教学场所,选定恰当的听课区位,将手机关闭或设定静音、振动状态。每次听课不得少于1学时。除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和中途离开。

2.听课人员一律不预先通知授课教师和班级,以免影响正常教学,妨碍了解教师在自然状态下的教学情况。

3.听课人员在听课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教师上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以及教学环境与设施状况,认真填写听课评价结果,并在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及学生交换意见。

四、听课评价与反馈

1.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领导干部听课过程中或结束后,可登录教学质量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听课评价结果和反馈意见教学质量管理系统领导听课操作的具体流程见附件1,教学质量管理系统需在校园网登录,外网请使用VPN登录,VPN登录操作流程见附件2。如遇系统使用问题,及对系统使用提出意见建议,可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联系,便于进一步优化系统使用功能,改善系统使用体验。

联系人:凌小娟,联系电话:65161235

2.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及时汇总整理评价意见,反馈意见至教学单位或相关部门。被听课教师可登录教学质量管理系统听课大数据—按问卷课程—详细分析”查看评价反馈意见。

 


 

 

                           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