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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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听课评价信息反馈和改进工作的通知
2024-04-02 浏览次数:24
各教学单位:
为不断完善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引导和促进教师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不断提升教学能力,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9〕4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教学督导专家、学院领导、学生信息反馈员听课的意见建议情况反馈给你们,并就做好反馈信息持续改进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被听课教师可登录校教学质量管理系统,在“听课大数据—按问卷课程—详细分析”中查看评价反馈意见,并在教研室集体备课等活动中,征求同行意见后形成反馈问题的改进策略,切实运用到日常教学工作之中。
2.各教学单位登录校教学质量管理系统查看《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听课评价反馈一览表》,认真分析校级督导、学院领导、学生信息反馈员的评价信息,逐项关注改进措施和改进效果;对本单位存在问题较多的教师,要组织领导干部、院级督导、同行跟踪听课,重点帮助其提升教学能力。
3.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教研室、教学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教研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的建设与管理,规范教研活动开展的数量与质量,促进教师提升整体授课水平。各教学单位请于5月25日前将整改方案、整改结果等材料,经分管领导审阅,加盖单位公章,通过校教学质量管理系统,提交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纸质版由各教学单位留存备案。
4.今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每学期通过教学质量管理系统反馈听课评价意见建议并持续关注整改情况,形成教学质量提升闭环,不再另行发文布置。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听课评价信息一览表(从质量系统逐院反馈,另发)
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