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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中期教学检查评估的通知

2019-12-02 浏览次数:24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中期教学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适时掌握我校教学工作情况,进一步稳定和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我校中期教学检查评估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完成对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反馈、整改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检查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1、教师备课情况:包括教研室是否坚持集体备课制度,教师教案、PPT、教具等准备是否齐全、充分等。

2、教师课堂授课情况:包括课堂纪律:上课有无迟到、提前下课现象,是否进行课堂教学秩序管理、有无擅自调课、停课、无故缺课现象以及课堂纪律情况;师德师风:课堂讲授中有否带有个人情绪、不利于安定团结、影响学生学习情绪和发展的言论等情况。

3、实验教学情况:包括教师自身实验技能、操作规范、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记录的准确性和实验报告的规范性、有无擅自调课、停课、无故缺课现象以及课堂纪律情况。

4、试卷管理情况: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及阅卷工作基本规范(试行)》(教字〔2016〕8 号)文件要求,对本教学单位上学期期末试卷的命题、批阅、归档等环节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对抽查试卷填写《安徽医科大学试卷质量评估表》。

5、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党政干部听课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16〕23号)的听课要求,对本教学单位党政干部听课情况进行汇总和反馈,并填写《听课情况统计表》。

6、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各教学单位的督导专家、学生信息反馈员、兼职教学研究员等队伍建设情况,报高教所备案。并对教学各环节的信息收集、反馈、整改的进行总结。

7、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第四附属医院、巢湖临床医学院(附属巢湖医院)、附属省立医院、第三附属医院、附属安庆医院、附属六安医院、附属合肥医院、附属心理医院、附属妇幼保健院、附属省儿童医院除随堂听课外还需要到病房检查实习带教情况,了解实习生病史采集、书写及有关临床操作技能掌握情况、实习内容与实习大纲的要求符合程度。同时,规范临床教研室管理和制度建设。

8、各教学单位要成立工作组对近期内举行的考试进行巡考,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评教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各教学单位认真布置并组织检查评估工作,并将教学检查评估机构名单、拟定的检查评估时间表及被检查评估教师个人有关信息、拟抽查试卷名单于11月28日前报高教所A702室。

3、积极组织评估人员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和《安徽医科大学教师实验教学质量评估表》的内容,客观、公正地评分。

4、 本次检查评估以在职在编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含双肩挑)教师、临床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统称教师)为对象,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进行评价。

5、本次评估具体时间段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计划自行安排,并在评估结束后将评估结果及评估总结于12月下旬一并报至高教所A702室。

 

附件:1-2 教学评估表.doc

附件3:试卷评估列表.docx

附件4:听课情况统计表.docx

 

 

  高等医学教育研究所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11月21日


整理:(高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