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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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期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及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08-02 浏览次数:29
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建立健全闭环螺旋式上升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重点工作7月份调度会要求,现就做好新学期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及质量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成线上培训
学校高等教育数字化教师教学能力专题线上培训工作要在8月底前结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完成培训任务,并以学院、教研室(学科系)为单位,结合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教学活动开展,做好以“高等教育数字化条件下,高质量学术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道与路”为主题的教育教学大讨论工作,认真汇总梳理讨论情况。各项资料要于8月底前上传“校教学质量评价系统”。
二、加强“双基”建设
基层教学组织、基本教学活动建设是实现基层教学组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以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为契机,认真开展“双基”建设检查,重点检查会议制度、集体备课制度、听课制度、学习制度、教学档案保管制度及青年教师试讲制度等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于8月20日前,形成自评自建台账材料。此项工作将列入审核评估校级检查重点内容予以督查。
三、落实质量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安徽医科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要求》(见附件),对承担新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试讲和培训,重点对教案准备、教材选用、演示文稿准备、学情分析、教学方法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运用等进行指导。本质量要求是学校评价教师本科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适用于本科理论课程的教学,其它类型的课程(如体育类、实验类、实践类等课程)的教学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四、强化评学评教
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是掌握教学动态,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组织教师正确认识网上评学工作的重要性,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要教育引导学生提高对评教的认识,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对学院教学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对待每一位任课教师。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发挥好主体作用,广泛宣传,督促师生于9月1日前完成上一学期评教评学工作。
根据学生反馈意见,新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可在课程结束后即时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多教师联合授课课程可在每位老师授课任务完成后对该授课教师进行评价。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告知到每一名学生。
五、广泛开展听课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新学期教学检查,组织党政干部、督导专家、同行教师等广泛开展听课活动,重点对新进教师讲授课程、新开课程和各专业主干课程听课。听课人要在听课结束后,主动与被听课教师交流,反馈意见建议;要注意广泛听取学生意见,特别是对教学条件保障等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予以改进,共同营造良好教学环境;要加强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使用,对听课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评价,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附件:《安徽医科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要求》附件:《安徽医科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要求》.docx
安徽医科大学高等医学教育研究所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8月2日